2021年2月3日,土耳其貿易部公布第2021/6號公告,對原產于中國、印度尼西亞、馬來西亞、泰國、越南聚酯紡紗線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一定性終裁,維持上述國家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,中國為268-351美元/噸(詳見下表)、印度尼西亞為48-240美元/噸、馬來西亞為276美元/噸、泰國為到岸價(CIF)6.88-37.69%、越南為到岸價34.81-72.56%。涉案產品的土耳其稅號為5402.33。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為5年。
土耳其對中國聚酯紡紗線反傾銷日落復審征稅表:
2007年12月4日,土耳其對原產于中國、印度尼西亞、馬來西亞、泰國的聚酯紡紗線啟動反傾銷站案調查。2008年12月31日,土耳其對中國、印度尼西亞、馬來西亞、泰國的聚酯紡紗線作出反傾銷終裁。2014年12月17日,土耳其第一次延長中國、印度尼西亞、馬來西亞聚酯紡紗線的反傾銷措施,同時終止泰國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。
2015年5月15日,土耳其對泰國、越南聚酯紡紗線啟動反傾銷站案調查。2016年11月12日,土耳其對泰國、越南聚酯紡紗線作出反傾銷終裁,并開始正式對泰國、越南涉案產品分離征收到岸價6.88-37.69%與34.81-72.56%的反傾銷稅(參見第2016/40號公告)。2019年8月4日,土耳其貿易部公布第2019/24號公告,應土耳其國內生產商的申請,對原產于中國、印度尼西亞、馬來西亞、泰國、越南的聚酯紡紗線啟動反傾銷日落復審站案調查。
原文:https://www.resmigazete.gov.tr/eskiler/2021/02/20210203-8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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